各二级工会、各位代表:
我校二届二次教代会暨工代会将于近期召开。为进一步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推动我校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希望代表们积极提案,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20年4月13日 — 4月30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教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二级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做到实事求是、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具有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
(三)根据《福建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能处理的问题、符合学校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涉及广大教职工利益的提案进行立案。
(四)征集提案范围主要包括:
1.关于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关于教学、科研、服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五)提案填写,应注意以下三点:
1.提案必须一事一案。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提案主题,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能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2.提案人应是本次教代会的正式代表。提案由一人(或多人)正式提出后,须有3人以上教职工附议。提案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代表团的团长作为提案人,需有该代表团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附议。
三、提案的审理
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提案审查组初审,呈大会主席团审议,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闭会后由提案审查组转校长签署意见,并交相关部门承办。教代会提案审查组会在规定时间内将提案(意见或建议)的处理意见与落实情况反馈给提案人。校工会对优秀提案予以奖励。
四、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二级工会提案汇总表》和一式两份由提案人、附议人亲自签名(或截图本人签名)的提案表电子文档发送工会邮箱:2757059200 @qq.com。
附件 :1.宁德师范学院二届二次教代会提案表
2.二级工会提案汇总表
(可在校工会网页下载)
宁德师范学院工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