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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宁师院党政办〔2017〕7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

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委,各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深入开展教工之家创建活动,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科学发展、依法治校和工会自身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经研究,我校将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

组  长:夏良玉

副组长:魏远竹  徐晓丹  谢向东

成  员:高春晗  黄德焱  赵公弼  林启法  郑允贵

陈爱平  赵  峰  朱昌富  邓  兵

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校工会。

二、指导思想

共建“教工之家”活动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依法规范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工会的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不断增强基层工会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三、创建原则

共建“教工之家”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中心,促进发展,正确把握建家活动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教育发展做贡献上来。

——突出维护的原则。围绕工会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的落实,作为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

——依靠群众的原则。突出教职工群众在建家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依靠教职工群众开展建家活动,把教职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成效的主要标准。

——创新发展的原则。建家活动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尊重基层的实践,不断赋予建家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齐抓共建的原则。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合力建家工作格局。

四、 创建标准

(一)组织建设方面

各党委应成立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加强对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级工会领导班子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创新,并取得实效,具体做到“六有”即:有二级工会牌子、有教工之家的场所和宣传阵地、有工会印章、有上墙制度、二级工会有独立账户、有工作计划、布置、总结等资料。

(二)制度建设方面

各二级工会建立各项规范化的民主制度,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共建工作纳入计划,摆上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政工共建专题协调会议;同级党组织每年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每年开展建家情况自查,年终有建家总结,并作为向二级教代会报告的一项内容。

各二级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审议建议、通过、决定和评议监督四项职权得到落实;建立系务公开制度,公开工作情况接受教代会审议。

定期召开二级工会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按时完成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

(三)权益维护方面

宣传、贯彻《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重视教职工的信访工作,热情接待,及时反馈。配合校医务室,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落实女教职工的“五期”保健工作。

(四)帮扶助困方面

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做好特困教职工建档立卡和“五必访”工作;逐年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建立和实施“五必报”制度;努力筹措资金,认真做好扶贫解困、互助互济、医疗互助等各项工作。

(五)教工素质方面

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活动,做到有领导、有目标、有检查、有评比、有奖励;支持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开展教学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级工会因地制宜建立教工之家活动场所,并经常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六)经费保障方面

校、院两级给予建家经费支持,建立工会账户,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五、具体步骤

此次创建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31日),部署启动阶段。

1.校工会印发《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的意见》。

2.各二级工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相应的计划和措施;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发动,组织部署创建活动。

<第二阶段(2017年8月1日--2017年11月10日),全面创建阶段。

1.各二级工会按照创建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2.各二级工会积极通过交流会、观摩会、研讨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创建活动经验;通过互比、互看等渠道,对照创建标准,找出差距,树立创建典型,形成典型带动、整体联动的创建局面。

3.校工会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二级工会,对创建活动及时提供面对面的指导服务,各二级工会认真开展自建自评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11月11日--2017年11月25日),组织申报阶段。

1.《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验收标准》是建家活动评估的主要依据。

2.二级工会根据评估标准,在开展自查自检的同时,经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意和教职工认可,同级党组织审定,方可向中国教育工会宁德师范学院委员会申请验收。

3.申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党政和教职工的意见。申报单位必须在本单位相关信息(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4.报送材料:

(1)《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核验收评分表、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会员评家、会员评议二级工会主席汇总表各一份。

(3)评选、考核、推荐工作简要总结一份(包括公示结果等内容),以正式文件、加盖二级工会公章后上报。

第四阶段(2017年11月26日-- 2017年12月3日),考核验收阶段。  

(1)校工会接到验收申请后,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座谈会、走访等形式进行验收。

(2)创建活动将评选出若干校模范教工之家(小家),凡经过验收达到模范教工之家标准的,由校工会命名表彰。

(3)校工会将获得校级模范教工之家(小家)的单位作为市级模范教工之家的候选单位向上级工会进行推荐。

附件:1.宁德师范学院教工之家(小家)申报登记表

     2.宁德师范学院教工之家(小家)验收评分细则

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附件1

宁德师范学院

模范教工之家(小家)

申报登记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填表日期:                

宁德师范学院工会印制

二级工会名称

二级工会主席姓名

会员人数

主要模范事迹

                                                     (表格不够,可另附纸)

二级工会

会员

(代表)

大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二 级

工 会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基 层

单 位

党 政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工会

审 批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宁德师范学院模范教工之家(小家)

验收评分细则(暂行)

具体要求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验收分

备注

一、坚持党政工共建的原则,形成建家合力,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1、成立二级学院党政工共建领导机构(2)

★ 2、召开共建专题协调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政工联席会议,共建工作纳入计划,摆上议事日程(4)

★ 3、每年开展建家情况自查,年终有建家总结,并作为向教代会报告的一项内容(2)

4、建家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2)

★ 5、学校行政给予建家经费支持(2)

12

二、建立各项规范化的民主制度,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二级学院教代会。 (2)

2、教代会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议决定、评议监督四项职权得到落实(8)

3、动员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广泛开展促进校、院改革和发展的献计献策活动(2)    

★ 4、建立院务公开制度,监督到位,档案资料完备(2)

     5、设有对外、对内公开栏,公开内容及时、真实(2)

6、院务公开工作情况每年接受教代会审议(2)

18

三、依照《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1、宣传、贯彻《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2)

2、重视教职工的信访工作,热情接待,及时反馈,年度结案率达95%以上(2)

★ 3、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4)

★ 4、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落实女教职工的“五期”保健工作(3)

7

   

四、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l、逐年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2)

2、建立和实施 “五必报”制度(1)

  3、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筹措资金,认真做好扶贫解困、互助互济、医疗互助等各项工作(3)

★ 4、做好特困教职工建档立卡和 “五必访”工作 (2)

  5、参与离退休教职工工作(1)

9

   

五、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 l、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活动,做到有领导、有目标、有检查、有评比、有奖励(5)

2支持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2)

3、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加强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开展教学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   4、每名职工有一项日常兴趣小组活动,每月能读一本新书或看一场电影,每年至少有一场全员参与的文体活动(4)。有一份职工参与采编的或以职工为阅读对象的(非广告与生产经营信息类型的单位报刊加0.2分)

18

六、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 l、同级党组织每年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2)

2、有教工之家的场所和宣传阵地(2)

★ 3、定期召开二级工会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或会员大会,会员对工会事务有知情、发表意见和监督的渠道(2)

★ 4、二级工会积极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3)

  5教职工入会率90%以上,并有一支占教职工总数30%以上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队伍(2)

  6、按时完成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2)

★ 7、建立工会帐户,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2)

15

七、认真贯彻执行中发[1989]12号、闽委[2011]9号和闽工[2012]55号等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   1、二级工会领导班子经过民主选举产生(3)

★ 2、二级工会组织机构健全(3)

3、女教职工达25人以上,应建立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1)

4、二级工会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思想开拓,工作规范;工会干部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工作有创新,并取得实效(2)

  5、工会干部经过规范化岗位培训;积极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2)

11

八、民主评家

★建立会员评家制度。年度的会员评家(评职工之家和二级工会主席)满意率均在90%以上

5

对本次申报校模范职工之家的职工满意率测评:

会员大会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的得5分;80%——89%的得2.5分;80%以下的不能通过验收。

5

说明:

1.本验收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总分达到90分以上为模范“教工之家”,80分为合格“教工之家”。

2.凡加“★”符号的项目为省、市模范职工之家的必备条件,必须得满分。

3.“五必报”:(1)上级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情况必报;(2)各级党、政、工有关教育、教职工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必报;(3)教职工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必报;(4)教育工会年终工作总结、年初工作计划及重要活动情况必报;(5)突发性重大事件和恶性事故及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必报。

4.“五期”保健:女教职工的经期、妊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保健。

5.“五必访”:教职工生病住院、家庭纠纷、思想情绪波动、亲属死亡、办喜事必访。

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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