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工会:
为选树一批在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科学发展、依法治校和工会自身建设,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根据《关于申报宁德师范学院先进教工小家、五一先锋号的通知》(宁师院〔2017〕118号)文件精神,校工会拟开展先进教工小家、五一先锋号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先进教工小家条件参照《宁德师范学院教工之家验收评分细则》执行(见附件1)。
2.五一先锋号条件:必须热爱祖国,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在以下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二级学院、部门、二级工会: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能引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科研、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甘于奉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复学复工、创建文明学校(单位)、共建党政工教工小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时间安排
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29日之前将纸质版相关申报材料和简要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报送校工会(办公楼509室),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757059200@qq.com。
校工会
2021年9月22日